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9日向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報告了2004年人民法院刑事審判情況: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審結危害國家安全、僞造貨幣、走私、金融詐騙、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毒品和貪污、賄賂犯罪的二審、死刑複覈等案件400件。
此外,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全年共審結刑事一審案件644248件,判處罪犯767951人,較上年分別上升1.5%和2.8%。
就報告中的這組數字,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負責人分析說,審判結果顯示,2004年刑事犯罪案件狀況呈現4大走勢:
——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案件比例居高不下。去年,全國法院依法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審結爆炸、故意殺人、搶劫、強姦、綁架、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案件228174件,判處罪犯298574人。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仍比較嚴重。與之相應的是報告中說“依法嚴懲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審結走私、危害金融管理、製售假冒僞劣商品等犯罪案件13955件,判處罪犯18220人。”
——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呈上升勢頭。報告寫道“依法嚴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審結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和瀆職等案件24184件(含舊存),上升5.21%,判處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罪犯772人,其中省部級6人,地廳級98人。”
——未成年人犯罪仍較突出。全國法院去年依法審判未成年人犯罪,判處未成年人罪犯70086人,上升19.1%,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依法適用緩刑17387人。
這組數字使最高人民法院確定2005年審判工作重點時,明確表示要堅持“嚴打”,依法嚴懲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以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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