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7萬人脫貧退低保
10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爲了變“輸血”爲“造血”,天津從2003年以來探索、實施“低保和再就業聯動機制”,給困難人羣脫貧解困創造機遇。截至目前,本市因就業脫貧而退出低保的人數已達4.67萬。
爲了使本市最低保障機制實現應有的“流動”,改變低保“進”、“出”比例相差懸殊的情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和市財政局制定出《建立失業保險、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與促進就業聯動機制的實施辦法》,規定凡在法定就業年齡內具有勞動能力,申請或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員,一律到戶籍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中心求職登記,填寫求職與培訓意向的《低保人員就業跟蹤服務卡》,簽訂《低保人員接受就業服務承諾書》。區、街就業服務機構負責在他們進行求職登記的60天內,提供3次就業推薦。如果確屬非本人原因暫時無法就業的,民政部門將依法辦理低保審批手續。對於享受低保待遇期間自謀職業的人員,本市按低保標準一次性發放6個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作爲其自謀職業的啓動資金。
與此同時,本市還採取分類實施的辦法,對新申請低保的人,動員其首先到勞動部門求職登記、參加培訓和接受推薦就業。在此期間,生活確有困難的,給予兩個月的生活救助。對正在享受低保待遇在法定就業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的人員,分期分批動員其就業。對於就業較困難的“4050”人員,則保留他們的低保待遇。對於家中有重病人或重殘人需要照顧或本人患病的低保人員,暫時不做動員,或只動員家中一名有勞動能力的成員去就業等。
如今,這一聯動機制有效地產生了“合力效應”,改變了過去單純給困難戶“輸血”的做法,而是給他們提供了“健康”的“造血”功能。據悉,在一年多來退出低保的人羣中,大多數都是因就業後家庭生活大爲改善而主動提出不再白“吃”政府低保的。他們中有的是本人實現了就業、再就業,有的是子女實現了就業、再就業。
家住河東區大直沽的張先生告訴記者:“區裏在政策、資金、崗位、項目、技能等各方面給我提供了幫助,讓我順利地當上了小老闆,我現在不光能自食其力了,還能養活一家人,自己不好意思白‘吃’國家的飯了,我和愛人一商量,乾脆自己提出退保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