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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全國兩會上獲悉《艾滋病防治條例》草案已起草完畢正向各方徵求意見
我國擬出臺的《艾滋病防治條例》將規定“問責制度”,若相關的政府部門防治不力,則將受到問責與處罰。但歧視艾滋病人的罰則缺失。
昨天(10日),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中心首席專家邵一鳴告訴記者,由國務院制定的《艾滋病防治條例》草案目前已起草完畢,正在向各個部委,包括地方徵求意見。該條例是我國有關艾滋病防治的綜合性具體辦法。在條例制定中,主要由衛生部組成起草工作小組,研究、起草《艾滋病防治條例》的徵求意見稿。
據介紹,該條例把國家有關艾滋病防治的方針、策略、領導防治工作的各個部門的責任等,都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包括艾滋病防治工作中政府的責任、全社會參與、多部門合作等。“如其中規定了相關的政府部門或者醫療機構如果防治艾滋病不力,將要受到行政,甚至刑事的處罰。”
不過,讓邵一鳴委員感到遺憾的是,該條例中並沒有有關艾滋病人反歧視、保護艾滋病人合法權益的具體罰則。
據瞭解,該條例中儘管寫入了有關不應該歧視艾滋病人、他們的權益不得侵犯等條款,“但這只是原則,屬於宣誓性詞語。”邵一鳴委員說,根據該條例,艾滋病人要是有意感染別人,會有很嚴重的罰則,要追究他們的責任,但是他們的權益受到侵犯之後,侵犯他們權益的個人和機構到底該有什麼處罰,條例中還沒有相關的罰則。
“這樣,因爲沒有真正的可操作性的條款,如艾滋病人在學校接受不了教育,有的患者檢測出艾滋病後,甚至被單位開除,一旦艾滋病人的教育權、勞動權被侵害,他們的合法權益仍然得不到保護。”
針對艾滋病人權益立法的空缺,邵一鳴委員在這次全國政協會上提交提案,呼籲立法保護艾滋病人的合法權益,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條文,明確歧視艾滋病人應該擔負的具體相關法律責任,並給予相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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