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新社報道,美國10日宣佈它將退出關於“審訊外國公民”的維也納公約。該公約規定國際法院有權介入關押在他國監獄的外國公民案件,特別是涉及死刑的時候。
根據公約內容,當被關押的外國公民證實他們被非法剝奪了接觸母國外交官的途徑後,簽約國應該讓國家法院對被關押外國公民案件進行最後裁決。
此前,民權機構廣泛利用這個由美國率先發起的公約,來保護那些在美國被判死刑的外國囚犯。
美國國務卿賴斯當天在訪問墨西哥途中對這一決定進行了確認。在白宮作出這一決定前,國際法院2月28日判定,應該對51名在美國關押的墨西哥死刑囚犯重新審訊。
賴斯稱,美國總統布什已經決定將會遵守國家法院的裁定,對這51名墨西哥人進行重審。
不過專家稱,美國的退出意味着未來將不會再向國際法院在類似案件上低頭。
美國國務院副發言人埃雷利10日承認,美國對國際法院對51名墨西哥死刑囚犯的判決非常惱火。
“坦白的說,我們不能認同國際法院在這一案件上的裁決,”埃雷利說。
1963年,美國率先發起了這一公約,並在1969年聯合他國簽署了這一條約。該條約規定,當關押在他國監獄的公民被拒絕了接觸母國外交官的途徑和,國際法院有權介入案件的審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