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政府批准頒發了《天津市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這是繼向拆遷最低收入“雙困”家庭配租廉租房,向拆遷低收入困難家庭提供經濟租賃房之後,市政府爲解決拆遷困難居民住房問題的又一重大舉措。建設定向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是本市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加快城市建設,促進拆遷工作平穩進行,調控房地產市場,緩解市場供需矛盾,全面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大意義。
據市房管局有關人士介紹,目前,爲落實市政府關於今年建設16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房的任務,各開發建設單位正在抓緊進行施工建設。現已基本具備出售條件的有5個項目、47萬平方米,將於近期陸續推出銷售。項目分別坐落在麗苑居住區、華苑居住區、瑞景居住區和東麗區世紀大道附近,戶型主要有兩居室偏單元和一居室獨單元,套均出售價格在20萬元左右。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受理工作將從3月15日開始,由市內六區和環城四區房管局負責辦理。
昨天,記者就市民普遍關心的“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的五大熱點問題採訪了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
什麼叫定向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
定向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按照“四帶”(帶規劃條件和房型標準、帶開工竣工和入住時間、帶銷售對象、帶銷售平均價格和最高價格)的要求進行招標建設,由政府提供政策優惠,從嚴控制銷售對象和銷售價格,是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需要符合什麼條件才能申請?
購買該住房的家庭須同時符合三個條件:一是具有市中心城區(外環線以內)非農業戶籍,所居住房屋在2004年1月1日以後拆遷;二是家庭上年收入低於市統計局公佈的城鎮單位從業人員人均勞動報酬的2倍(由市房管局定期向社會發布,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上年收入線標準現按42000元覈定);三是拆遷戶實行貨幣安置,平房拆遷補償安置費低於10萬元,樓房拆遷補償安置費低於18萬元,且他處無住房。
怎麼辦理申請購買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手續?
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條件的家庭由戶主或戶主委託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家庭成員,持本人身份證、家庭戶籍簿、家庭上年收入證明和《天津市房屋拆遷安置協議書》,向被拆遷房屋坐落的區房管局提出申請,經審覈、公示後,由區房管局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開具《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證明》,申請人持《購房證明》、本人身份證及複印件,自開出證明之日起6個月內到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單位選購住房。《購房證明》只限本人使用,每個證明只能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5年後方可上市出售,出售後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的銷售價格如何控制?
爲保證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真正惠及拆遷困難羣衆,《管理辦法》規定了嚴格控制銷售價格、控制銷售對象的“雙控”措施。銷售價格主要從三個方面控制,首先,項目招標時就明確平均銷售價格和最高銷售價格,並按照門棟覈定。銷售價格一經覈定公佈,銷售單位不得擅自提高。其次,網上監控。經濟適用住房一律實行網上銷售,主管部門通過網絡系統發佈相關信息、銷售價格,對銷售過程的價格進行即時監控。第三,購房人監督。購房人通過天津市房地產綜合信息網及時便捷地瞭解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信息和價格,發現違反公佈價格的可以隨時舉報,主管部門受理羣衆投訴後,及時調查處理。
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的銷售對象如何控制?
爲維護拆遷困難羣衆利益,防止不符合條件人購買經濟適用房,將嚴把三個“關口”。
首先,嚴把資格審覈關。各區主管部門嚴格按照條件受理審覈,開具《購房證明》,隨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抽查與覈對。
其次,嚴把銷售關。銷售單位查驗《購房證明》與購買人姓名不一致的,有權拒絕出售。銷售單位與購房人簽訂合同後,要收回《購房證明》留存備查。
第三,把好產權辦證關。有關部門在辦理經濟適用住房權屬登記時,與網上銷售明細進行覈對,覈對無誤的,方能辦理權屬登記,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姓名與《購房證明》的申請人姓名不一致的,不給辦理產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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