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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科研局劉白駒教授 |
爲保障公民個人隱私劉白駒委員建議修改《刑法》———
透視相機、手機偷拍正騷擾着越來越多的人。全國政協委員建議,增設“侵犯個人祕密罪”,懲治利用手機等現代化設備侵犯他人隱私的行爲。
在這次政協會議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科研局劉白駒教授提交了相關提案。他建議對《刑法》作出修改,增設“侵犯個人祕密罪”或“侵犯隱私罪”,把情節嚴重的利用現代化工具偷窺、竊聽、偷拍、偷錄他人隱私和傳播偷拍、偷錄他人隱私照片、錄像、錄音的行爲,以及其他情節嚴重的侵犯個人祕密的行爲列入其中。
數碼技術發達帶來另類煩惱
近年來,隨着通訊、攝像、數碼技術的發達,利用現代化電子設備如針孔攝像機、透視數碼照相機、拍照手機進行偷窺、偷拍、偷錄他人隱私行爲或者身體隱私部位的事情逐漸增多,並有愈演愈烈的趨勢。
“更惡劣的是,還有人爲了牟利或者其他非法目的,販賣和通過互聯網等形式傳播偷拍、偷錄的他人隱私照片、錄像、錄音。”劉白駒委員說,這些行爲嚴重威脅甚至已經侵害了公民私生活的安全和隱私權利,破壞了社會生活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
法律滯後治安處罰力度不夠
劉白駒委員認爲,對於這些行爲,應當採取嚴厲而適當的法律措施,加以有效防範和懲治。
據介紹,對利用現代化設備侵犯他人隱私,許多國家的法律早已作出反應。除通過民法加強對隱私權的保護外,一些國家還將利用現代化設備對他人隱私進行偷窺、偷拍、偷錄的行爲,特別是將偷拍、偷錄的他人隱私照片、錄像、錄音予以傳播的行爲列爲犯罪。
“相比之下,我國法律的有關對策就顯得滯後和無力了。”劉白駒委員說,由於隱私權本身在我國民法中還沒有確認,被偷窺、偷拍、偷錄的受害人難以獲得民事法律救助。正在制定的《治安管理處罰法》雖然已列入偷窺、偷拍、竊聽他人隱私的行爲,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打擊力度對懲治嚴重的偷窺、偷拍、偷錄行爲顯然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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