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15日就臺灣當局“陸委會”3月14日下午針對全國人大通過《反分裂國家法》的所謂聲明發表談話。
發言人說,《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推動兩岸關係發展、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的法律,是一部維護臺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法律。這部法律關於非和平方式的規定,完全針對“臺獨”分裂勢力,決不針對臺灣同胞。
發言人說,臺灣當局“陸委會”的聲明完全無視這部法律的宗旨和內容,惡毒歪曲這部法律“已經片面改變臺海現狀”,是要“以非和平方式處理臺海問題”,爲“隨時隨地武力侵略、併吞臺灣開出空白支票”。這純屬別有用心的誤導和歪曲,其目的在於欺騙臺灣同胞和國際輿論,再次挑起兩岸對立,爲“臺獨”分裂勢力製造事端尋找藉口。這是很危險的。我們再次重申,我們推動兩岸關係發展的努力決不會放棄,爭取和平統一的決心決不會改變,反對“臺獨”的意志決不會動搖。大陸和臺灣同屬一箇中國是客觀事實,這個現狀沒有改變,也不可能改變。臺灣當局應當立即停止“臺獨”分裂活動,早日回到承認體現一箇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的軌道上來,做有利於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事,而不是相反。
發言人說,兩岸關係改善,各領域交流發展,符合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和願望。近期臺海緊張局勢有所緩和,這是兩岸同胞不懈努力的結果,應當共同維護和發展。我們相信大多數臺灣同胞能夠理性、客觀地理解我們立法的宗旨,感受到我們維護臺海和平、改善兩岸關係、維護兩岸同胞利益的真誠意願。我們貫徹寄希望於臺灣人民的方針決不改變。兩岸同胞團結起來,共同努力,創造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光明前景。(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