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臺辦副主任王在希15日在此間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極高的票數表決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這是一件舉世矚目的大事。《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促進兩岸關係發展、推進兩岸和平統一的法律,一部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維護臺海地區和平穩定的法律,一部符合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5日邀請王在希和全國臺灣研究會常務副會長許世銓、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高銘暄,就《反分裂國家法》回答記者提問。
王在希在記者會上說,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是13億中國人民民意的要求。近幾年來,由於“臺獨”分裂勢力的分裂活動不斷升級,國內各界人士和海外僑胞紛紛要求以法律手段來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活動,《反分裂國家法》立法程序啓動後,得到了海內外中華兒女的普遍支持和擁護。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全體會議,在沒有一張反對票的情況下,以空前的高票通過《反分裂國家法》,這說明制定本法律充分反映了13億人民的意願,具有廣泛的民意基礎。
王在希同時指出,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是遏制日益嚴重的“臺獨”分裂活動的需要。近幾年來,由於“臺獨”分裂活動愈演愈烈,已經嚴重威脅到臺灣海峽地區的和平與穩定,嚴重威脅着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嚴重破壞了兩岸關係的發展和祖國和平統一的前景。爲了遏制日益嚴重的“臺獨”分裂發展勢頭,維護祖國和平統一的前景,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是完全必要的。
王在希說,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是實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需要。這部法律緊緊圍繞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促進祖國和平統一這個主題,把我們黨關於解決臺灣問題的大政方針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充分體現了我們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一貫主張,同時表明了全中國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絕不允許“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堅定決心,從而更加有利於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有利於促進祖國和平統一。
他表示,《反分裂國家法》的制定,是我們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兩岸關係發展中的一件大事。這部重要法律,對推動兩岸關係發展,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維護臺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乃至對維護亞太地區的和平與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現實作用和深遠的歷史影響。
王在希指出,推動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發展,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符合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和共同願望。最近一個時期,臺海緊張局勢出現某些緩和的跡象,臺商春節包機已經實現,臺灣農產品在大陸銷售問題也在取得進展,這都是兩岸同胞共同努力的結果,應當珍惜。胡錦濤總書記日前強調指出:“只要是對臺灣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促進兩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維護臺海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祖國和平統一有利的事情,我們都會盡最大努力去做,並且一定努力做好。這是我們對臺灣廣大同胞的莊嚴承諾。”我們希望兩岸同胞團結起來,共同努力,共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光明前景。
全國臺灣研究會常務副會長許世銓在記者會上答問時說,《反分裂國家法》通過後,島內的分裂勢力企圖藉此機會再次煽動起反大陸的情緒,他們從一開始就把這部法律“妖魔化”,稱其爲所謂“戰爭法”、“戰爭動員令”等,導致一些臺灣同胞對《反分裂國家法》產生誤解和疑慮。但如果廣大臺灣同胞看了這部法之後,或者認真地研究了這部法律之後,這種疑慮會逐漸消失的。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高銘暄在答問時表示,作爲一個法學家,我認爲這部法律除了是以合法程序通過以外,內容也是十分合情合理的。只要不存心搞“臺獨”,你不會感覺到這部法律對你有什麼威脅。相信這樣一部合法、合情、合理的法律,會得到越來越多的人們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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