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16:00左右天津市河北區南口路
這個房地產售樓處位於河北區南口路,巨大的廣告牌就立在售樓處的門前,上面“爲多數人民服務”幾個大字非常醒目。從字體上來看,除了其中“多數”兩個字爲一般美術字體外,“爲人民服務”幾個字的字體與毛主席的題詞極爲相似。
看到房地產公司掛出這樣的廣告,周圍很多上年紀的老人都表示不能接受。住在附近的劉大爺說,當年毛主席題詞的這幾個字是很多人的精神寄託。現在,房地產公司竟然將這幾個字用於賣房子,而且還要從中添字,更改意思,感情上實在無法接受。
對此,該房地產公司售樓處的陳女士解釋說,這個廣告語是北京一家廣告公司爲他們“量身定製”的,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廣告創意,表示他們公司銷售的房子可以被廣大市民所接受,並沒有其它的特殊意義。
據工商執法人員介紹,這個廣告牌違反了兩方面的規定:第一,文字語言應該規範,而“多數人民”是不規範的語言;第二,該廣告牌使用毛主席的筆體也是違法的,廣告發布時不能利用國家機關或國家機關領導人的名義,毛主席“爲人民服務”的筆體是公衆認可的,這個廣告牌可以說是間接利用領導人的名義發佈廣告。
昨天,工商河北區分局的執法人員聞訊後立即來到現場進行調查,此事正在調查處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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