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寵物狗被出租車撞倒,狗主人竟對出租車司機進行毆打併逼使其跪地道歉。合肥市包河區法院昨日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施暴者被判向受害人當面賠禮道歉。
2004年11月16日凌晨,合肥出租車駕駛員戴某開着出租車行駛時,碰到楊某與朋友帶着寵物狗正準備過馬路,戴某不小心將寵物狗撞倒,楊某馬上追趕叫停。車子停下後,楊某將戴某從駕駛室內拉出,並拉住他的衣領拖至寵物狗倒地的地方,拳打腳踢並致使戴某跪地。此後楊某與戴某交涉賠償事宜時,因爲出現分歧,再次對戴毆打併且勒令他跪在地上。
事發後,處理此事的寧國路派出所民警要求出租車司機賠償狗主人1000元,後經重新調查,公安機關作出對狗主人治安拘留15天的處理。受害司機戴某認爲楊某的行爲侵犯了自己的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權,於2004年12月6日將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認爲,楊某將戴某拖至寵物狗倒地處對戴毆打致傷並“勒令下跪”的行爲,侵犯了戴某的人格權,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最後法院判決被告楊某向戴某當面賠禮道歉,並賠償戴某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和物質損失339.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