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兄弟最近學會了做炸彈,就是能發出很大響聲的那種玩意,那就支援兄弟一把,不多,就10萬人民幣……”李濤的這封敲詐北京西單友誼集團的恐嚇電郵讓他獲刑5年。
昨天上午,鑑於其犯罪未遂,西城法院依法從輕判處李濤有期徒刑5年。判決後,年僅22歲的李濤說:“當時我沒有多想,成就成,成不了也沒費多少成本,沒有考慮到後果會這麼嚴重。”
李濤在山東老家沒有工作。一次,他無意中在媒體上看到有人通過打電話、發郵件的方式敲詐勒索錢財於是決定效仿。李濤在網絡上看到了北京西單友誼集團的介紹,雖然自己從沒到過北京,但他覺得該集團有經濟實力,肯定能敲出錢來。爲了實施敲詐計劃,李濤還用撿來的身份證申請了一張銀行卡。
去年11月1日下午5時,李濤在山東濟南一網吧內,給北京西單友誼集團總經理等領導發出電子郵件。李濤在郵件中寫道“給您24小時的時間希望明天下午5點以前收到您的匯款。否則我將在北京御都友誼大廈、西單商場、友誼商店、萬方西單商場中安置炸彈。”並隨信附上銀行卡的賬號。西單友誼集團迅速報案警方通過IP地址和銀行的監控錄像等線索,最終在網吧內將李濤抓獲。
■不吐不快
“詐風”必剎
利用公衆安全進行敲詐,少有得逞者。李濤不是因此獲刑第一人,恐怕也不是最後一個。這種犯罪是典型的“損人不利己”,既給社會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加大破案成本,個人又得不到什麼好處;而且,還會誘導“無底線犯罪”,視公衆安全爲兒戲,就像李濤說的,成就成,不成也沒成本。“無底線犯罪”對社會殺傷力最大,固此“詐風”必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