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多個團體今天聯合舉行記者會暨報告會,表示贊同和支持反分裂國家法的制定,並向廣大臺灣民衆宣傳解釋這部法的立法緣由和意義,他們還揭露臺當局針對反分裂國家法而鼓動的“3.26遊行”是“狗吠火車”。
聯合記者會由臺灣“中國統一聯盟”、“中華教授協會”、“民主團結同盟”、“海峽兩岸和平統一促進會”和“新同盟會”等共同舉辦。與會人士認爲,反分裂國家法是維護臺海和平穩定的,是“限制動武法”,臺灣民衆對此法案應該贊成,不要被“臺獨”分子欺騙愚弄。
海峽兩岸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郭俊次教授說,反分裂國家法制定得“及時”和“適時”。近兩年來,臺灣當局全面推動“臺獨”政策,一路瘋狂、囂張,如入無人之境。該法的制定是爲形勢所逼。“自作孽不可活”,要怪誰?
他說,他問過許多要參加“326遊行”的人,10個人中沒有一個認真看過反分裂國家法,根本不瞭解反分裂國家法的內容,他們完全被當局愚弄和欺騙了。可以說,“326遊行”是當局操控民衆的“民粹意識”和“悲情意識”的政治騙局。
中國統一聯盟主席陳欽銘說,孫中山先生最後說的就是“和平、奮鬥、救中國”。作爲中國人,本來就應該反分裂。臺灣當局的“326遊行”並不能代表愛和平、愛民族、愛臺灣的臺灣人民的意志。
新同盟會會長許歷農說,我也提兩個“四不一沒有”:一是反分裂國家法與“國統綱領”都是主張一箇中國,不矛盾;二是有人說兩岸有“戰爭之虞”,這是嚇唬老百姓的,不要相信;三是不要忽略對岸的善意;四是不要參加“326遊行”。“一沒有”,就是沒有必要舉行對抗反分裂國家法的遊行。針對遊行舉辦者來說,一是不要給臺灣帶來災難,天災不可測,人禍就是“臺獨”;二是不要嚇唬老百姓,仔細看一下反分裂國家法,得不出那些騙人的結論;三是不要再破壞臺灣經濟了,破壞經濟的很大因素就是搞“臺獨”;四是不要妨礙臺灣人的利益,反分裂國家法第六、七條對臺灣人的利益非常好,因此結論是不要搞什麼“326遊行”。
林憲同和紀欣律師說,從反分裂國家法的整個內容來看,它是一部意在大力發展兩岸關係,促進臺海穩定的法。法中把促進臺海地區和平穩定、發展兩岸關係、鼓勵兩岸居民的瞭解與互信、促進兩岸交往、對話、協商、共同打擊犯罪等等,都列爲反分裂的重要內容,大多數條款都是這方面內容。反分裂法名稱中的“反分裂”一詞,實際上是採取了廣義的意義,並不等同於“非和平方式”。
“民主團結同盟”副主席張麟徵教授說,我贊同這種說法:反分裂國家法是被“臺獨”的囂張逼出來的。反對國家分裂是普世價值,哪個國家不反對分裂?民進黨口口聲聲說愛臺灣,但他的政策卻是要導致戰爭。
在會上發言的還有王津平、馮滬祥、王曉波、吳瓊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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