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應首都發展需要而生的《北京市外地來京務工經商人員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今又因與時代精神相悖而將被廢止。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今日公佈二00五年立法及監督計劃時透露,廢止該條例的審議表決將於本月二十四至二十五日進行。
這部於一九九五年起施行的地方性法規因其“主要管理制度已不能適應現實要求”,且主要內容已與國家有關政策和行政許可法規定不符而被提請廢止。
根據近兩年國務院針對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發布的文件要求,北京對外來人員務工就業的管理也曾陸續做出調整,包括取消《外來人員就業證》、取消對外來人員經商的行業、經營範圍及方式等方面的限制。
據北京市人大法制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該條例廢止後,外地來京人員的戶籍管理、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計劃生育管理,此三項尚在執行的內容將被市政府的有關規章替代。
據瞭解,北京市人大今年共將完成十一項立法任務。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食品安全管理條例、大型社會活動安全管理條例、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等五項將作爲重點立法項目。此外,今年九月還將修訂該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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