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交警僅用4小時就破獲了一起肇事逃逸案件。在這起案件中,肇事司機路某由於在高速公路撞死行人後逃逸,使自己在這起事故中從無責變成了負主責。
3月16日19時11分,在津薊高速公路由南向北周良口服務區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小客車將一婦女撞倒致死後逃逸。辦案交警通過目擊證人提供線索,僅用4個小時便將肇事司機路某抓獲。據路某交代,兩個月前他買了車從事黑出租運營,3月16日下午,他駕車沿津薊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服務區附近時,遇前方車輛突然剎車,路某便向左打輪並加速欲超越前車,這時前車旁突然竄出一個行人,由於剎車不及,行人撞到了車前擋風玻璃上,車輛停住後行人倒在車前。爲逃避法律責任,撞了人後的路某開車逃離了事故現場,沒想到幾個小時之後就被交警抓獲歸案。目前路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交管說法
據交管部門介紹,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在高速公路上行人橫穿公路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機動車司機及時救人和報警,機動車一方可按無責認定,而如果發生事故後機動車不顧行人生死而逃逸,則對肇事逃逸的司機按主責來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