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曾有前科的吉林籍男青年,身着武警制服,用騙來的士兵證冒充武警人員,在火車上騙取旅客的旅行包。此案經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檢察院公訴後,近日法院做出判決,被告人犯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被告人呂世金,是個只有初中文化的無業青年,吉林省永吉縣人。經審理查明,2004年5月31日,呂世金在吉林市開往樺甸市的長途汽車上,冒充武警軍官,騙取被害人胡某的手提包,內有武警制服和士兵證。2004年7月10日,呂世金身着武警制服,在吉林省開往天津的2224次列車上用胡某的士兵證冒充武警人員,騙取被害人李女士的信任,後趁被害人李女士上廁所之機,將被害人李女士的旅行箱騙走,內有手機和小靈通各一部、鉑金耳釘和鉑金戒指各一枚、人蔘牌香菸二條,共計價值人民幣3919.6元。他將贓物變賣後盡數揮霍。2004年8月15日,被告人呂世金在2224次火車上再次冒充武警人員欲行騙時,被乘警發現並當場抓獲。
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呂世金冒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現役軍人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爲已構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遂對被告人做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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