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放:今年1月15日,中央電視臺記者對瀘州市烈士陵園內忠山賓館進行暗訪,發現該賓館存在色情活動。1月28日,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以《豔舞跳進了烈士陵園》爲題曝光忠山賓館存在色情活動和有關部門接舉報後查處不力的問題。
3月18日,瀘州市紀委通報了備受關注的“1·15”事件調查處理結果。瀘州市委、市政府經研究決定:給予南城派出所民警劉志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給予南城派出所所長劉剛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並予以辭退;給予南城派出所民警李武華行政撤職處分,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調離公安機關;給予市烈士陵園管理所長彭柱才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同時,分別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瀘州市民政局局長張清滿、江陽區公安分局政委黃益文、市文化局文化稽查大隊大隊長徐紅建行政記過處分;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市工商局直屬分局局長羅南君行政警告處分。
“1·15”事件發生後,省委、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瀘州市委決定,由市紀委牽頭,會同市委政法委、市檢察院、市監察局、市公安局等單位組成“1·15”事件專案組。
現已查明,1月15日晚,110指揮中心在接到中央電視臺記者舉報後,馬上向江陽區公安分局南城派出所下達出警指令。南城派出所接到指令後,派出所所長劉剛故意將警情透露給該所民警李武華,李武華又將警情透露給民警劉志權,劉志權直接向忠山賓館承包人張川虎通風報信,致使警情泄露。其後,劉剛又以人手不夠爲由,拖延出警時間1小時12分鐘,爲忠山賓館逃避檢查提供了機會。南城派出所個別民警與張川虎等人存在一定的利益關係。2003年和2004年間,劉志權兩次以月息10%和5%的高利息借款給忠山賓館承包人張川虎和楊萬明,從中非法獲利13000元。南城派出所有的民警還多次接受張川虎的吃請。1月14日晚,劉剛受李武華的邀請與張川虎一起唱歌並收受張川虎紅包300元。
這件事件的發生與有關職能部門沒有認真履行職責有直接關係。經查,市民政局將忠山賓館對外承包後,違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有關規定,對忠山賓館以包代管,對存在的問題長期失察。市文化局稽查大隊對忠山賓館文化許可證過期的情況長期失察,對該賓館娛樂部從未組織專項檢查。市工商局直屬分局在忠山賓館文化許可證等前置審批證件不全的情況下,通過營業執照的年檢。爲此,市委、市政府經研究後,作出上述決定。
目前,市民政局已對烈士陵園周邊環境進行整頓,以維護烈士陵園莊嚴肅穆的氛圍。忠山賓館已被吊銷營業執照,承包人張川虎、楊萬明和李懷雨等人已被逮捕,正在進一步審查之中。市委決定將此案作爲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反面典型,通報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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