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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間隙,記者抓拍到王慎義在警察的簇擁下走出法庭 |
繼馬德賣官案開審後其同僚原綏化市市長王慎義涉嫌受賄案昨開庭———
案件回放
今年57歲的王慎義被捕前是黑龍江省環境保護局副局長(正廳級),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曾於2000年5月至2002年8月任黑龍江省綏化市市長。根據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的指控,2000年至2002年期間,王慎義在任綏化市市長一職時,利用職務便利,在發展地區經濟、城市開發建設的工作中,爲他人減免涉建項目稅費或謀取其他利益,先後收受13人賄賂,包括150萬元人民幣、3萬美元、勞力士手錶及松下等離子電視等贓款贓物,摺合人民幣188.9萬元。案發後,贓款、贓物已被全部追繳。
本報訊繼前天審理完原黑龍江綏化市委書記馬德賣官受賄案後,北京市二中院第三法庭昨天又開庭審理了原綏化市市長王慎義被控受賄一案。王慎義只承認他收了大筆錢財,但認爲其性質不是受賄。康達律師事務所高子程律師爲王慎義進行了無罪辯護。由於控辯雙方對罪與非罪的爭議很大,昨天的庭審從上午9點半開始到晚上7點才結束,中間只休息了一個小時。最後王慎義對自己收取他人錢財的非法行爲表示後悔。他說:“我收人錢的確不對,但到底是什麼性質,服從法院的判決。”
庭審現場
庭審時王慎義不時用筆記下關鍵問題
昨天上午9時30分,50多歲的王慎義被帶上法庭,他身穿黑色高領毛衣、深藍色西服,頭髮有些花白。4頁長的起訴書指控王慎義17次收受了13人賄賂,公訴人宣讀了3分鐘。隨後,法官問王慎義:“你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有無異議?”王慎義情緒激動地回答說:“有異議。”他認爲自己收錢不假,但收錢時沒有打算給人謀私利,都是一些人情往來。收錢後,他也只是正常履行一個市長的職責,落實政府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在隨後的庭審中,王慎義表現得十分認真,對於一些關鍵問題,他拿着筆不時地記錄兩句。
高子程律師告訴記者,法律規定受賄罪有嚴格的構成要件,不能僅憑收了錢就定罪。雖然給王慎義錢的多是一些國企老總、私人老闆等,但他們都是王慎義在爲綏化招商引資的過程中認識的。當時政府歡迎他們到綏化投資,還明文制定了減免稅費的優惠政策。他們逢年過節給王慎義送一些禮金,王慎義也時常給他們買禮物,都是人情往來,王慎義並沒打算給他們謀利。減免稅費等優惠是本來就應該給人家的,王慎義只是履行職責籤批而已,與收錢無關。更何況免稅是稅務部門的事,不在市長的職權之內。
記者同時瞭解到,雖然是“人情往來”,但孝敬王慎義的金額最少也有幾萬元,最多的一次送了60萬元。
公訴人爲指控王慎義的罪行準備了厚厚的證據材料。王慎義及其律師認爲,這些證據不能充分說明收錢的性質。控辯雙方爲此展開激烈的辯論。最後陳述階段,王慎義還是對自己的行爲感到悔恨,並願意聽從法院判決。
律師認爲王慎義有罪判決的可能性較大
儘管做的是無罪辯護,但高律師個人估計,獲得有罪判決的可能性仍比較大,但法院在量刑上也許會保守一些,畢竟王慎義還有自首和檢舉他人的立功情節。當初有關部門只掌握了一筆事實,是他自己全部交代了其餘的16筆,而且贓款、贓物已被全部追繳。至於王慎義檢舉了誰的罪行,高律師說:“以後你們會知道。”
前不久落馬的原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馬德、王慎義以及去年7月被判刑的馬德前任、黑龍江省人事廳原廳長趙洪彥都曾在綏化權傾一時,做過地委書記、市委書記、專員、市長。這一連串父母官的行爲對綏化這個本來就不發達的地區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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