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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6點30分,記者收到了寶潔公司發來的一封“致媒體公開信”。寶潔公司稱,南昌市政府檢驗機構對SK-Ⅱ緊膚抗皺精華乳的檢測結果顯示,各項指標均符合國家要求,不存在質量問題。
另外,關於消費者普遍關注的配方中氫氧化鈉的成分問題,寶潔公司再次重申:氫氧化鈉是化妝品行業中常用的成分之一,當該成分用於調節護膚品的pH值時,中國及日本、美國、歐洲等市場的相關法規均不要求在產品包裝上有特殊警示標識。
在這封公開信中,也寫到了南昌市工商局對寶潔SK-Ⅱ事件的調查結果:
南昌市工商局的調查結果認爲,SK-II緊膚抗皺精華乳的產品宣傳手冊中對“皺紋減少程度”和“肌膚年齡”的定義不夠清晰,“皺紋減少47%”和“肌膚年輕12年”的陳述屬於實驗中的最佳狀況,但產品宣傳手冊中並未註明“最高達”字樣,對實驗數據的描述不夠全面。“對於南昌市工商局的這種調查結果,寶潔表示接受。也希望通過這封信向消費者對產品宣傳手冊中出現的疏漏表示真誠的歉意。”
寶潔SK-Ⅱ事件原告的代理律師唐偉則對於檢測結果更多地表示出了質疑,並一再強調:“法律是公正的……我要與寶潔叫板到底。”“我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檢驗的,寶潔是大公司,我不好多評價……大公司的公關能力是很強的。”唐偉表示,政府職能部門按照法規處理的結果與法院按照法律處理的結果是不一樣的,即便檢測結果證明寶潔產品質量沒有問題,他還是可以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投訴寶潔公司。唐偉說:“即便法院一審我敗訴了,我還可以提起上訴,我要與他們叫板到底。”
鏈接:寶潔收到傳票
記者昨天從寶潔公司瞭解到,他們已經於23日收到了法院的傳票。他們會積極配合法院展開調查,本着對消費者認真負責的態度通過司法程序予以解決。目前,寶潔中國有限公司法律部及研發部人士已經到達南昌。原告呂女士的代理律師王成文接受採訪時透露,寶潔公司已請了當地的律師應訴。由於要給寶潔一個月的應訴期,原定於4月1日的開庭時間可能會延期到4月17日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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