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規範導師職責 引來相關討論
上海大學近日製定《研究生導師教書育人職責(討論稿)》,其中一條引人關注:“導師不得把研究生當作'廉價勞動力'使用。”
對於未履行育人職責的導師,學校將給予通報批評、暫停招生,甚至取消導師資格等處分。
學生:“廉價”與否自有尺度
是否被當作“廉價勞動力”,學生心中自有尺度。許多學生說,導師與學生是師生關係,而不是老闆和夥計的僱傭關係。“我們不會去計算自己爲導師的科研課題做了多少貢獻,應得多少經濟回報;我們更看重能從導師派給的任務中學到多少東西。如果確實有收穫,導師即使不給酬勞,我們也願意參與。”
導師:牢記職責把好分寸
上海大學這一新規定在該校教師中得到普遍認同。有導師說:“'廉價勞動力'雖然看上去比較難界定,但只要我們明確自己教書育人的職責,而不是把學生當作賺取名利的工具,還是能作出正確界定的。”
學生們對“廉價勞動力”的定義
一是導師讓學生參與的課題是否與學生科研方向有關。有的導師從企業搞來一些項目,研究層次並不高,與學生的研究方向也風馬牛不相及,卻硬拉着學生參與,浪費了學生寶貴的學習時間。二是導師讓學生參與的課題是否有利於學生提高科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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