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的內蒙古無業人員季某冒充中共中央辦公廳接待辦主任騙錢騙物。近日,北京市二中院終審駁回其上訴,維持一審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十二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4萬餘元,繼續追繳其非法所得的判決。
2001年6月至8月間,曾因強姦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的季某謊稱自己是中共中央辦公廳接待辦主任,與東城區區長是同學,能夠幫北京鑫融基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找東城區區長和主管區長辦妥入股經營北京王府井女子百貨商廈有關事宜,以疏通關係、方便辦事等爲由,先後騙得該公司30萬元、1輛價值57萬元的奧迪轎車及鑽石首飾、字畫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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