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絕對現場(一)
時間:昨日上午9:00
地點:河西區法院刑庭
案由:敲詐勒索
5名男子分別結夥“碰瓷”,少則幾百元,多則數千元。第一被告徐某年齡最大,現年47歲,其中塊頭最大的韓某隻有20歲。5被告都住在河東區,而“碰瓷”的地點都選在河西區。
被害人張某作證稱,被“碰瓷”當天他確實違章了,由於車是借來的,又趕着去辦業務,所以就給了他們錢。後來,張某又見到他們圍着一輛外地轎車不讓走,纔想到他們是“碰瓷”的。去年12月8日上午,幾被告又找一個姓趙的先生“碰瓷”,被張某發現後報警。
庭上,5被告對指控均無異議,都表達了渴望從輕處罰的願望。此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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