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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名】斯裡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The Democratic Socialist Republic of Sri Lanka)。
【面 積】65610平方公裡。
【人 口】1900.7萬(2002年下半年)。僧伽羅族佔81.9%,泰米爾族9.5%,摩爾族8.0%,其他0.6%。僧伽羅語、泰米爾語同為官方語言和全國語言,上層社會通用英語。居民76.7%信奉佛教,7.9%信奉印度教,8.5%信奉伊斯蘭教,6.9%信奉基督教。
【首 都】科倫坡(Colombo),人口223.4萬(2001年)。熱帶季風氣候,年均氣溫28℃。
【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錢德裡卡·班達拉奈克·庫馬拉通加(Chandrika Bandaranaike Kumaratunga),1994年11月當選總統,1999年12月在提前舉行的總統大選中連任。
馬欣達·拉賈帕克塞(Mahinda Rajapaksa),2004年4月出任總理。
【重要節日】獨立日:2月4日。
【簡 況】南亞次大陸南端印度洋上的島國,西北隔保克海峽與印度半島相望。接近赤道,終年如夏,年平均氣溫28℃。各地年平均降水量1283-3321毫米不等。風景秀麗,素有『印度洋上的珍珠』之稱。
2500年前,來自北印度的雅利安人移民至錫蘭島建立了僧伽羅王朝。公元前247年,印度孔雀王朝的阿育王派其子來島弘揚佛教,受到當地國王的歡迎,從此僧伽羅人擯棄婆羅門教而改信佛教。公元前2世紀前後,南印度的泰米爾人也開始遷徙並定居錫蘭島。從公元5世紀直至16世紀,僧伽羅王國和泰米爾王國之間征戰不斷。16世紀起先後被葡萄牙和荷蘭人統治。18世紀末成為英國殖民地。1948年2月獲得獨立,定國名錫蘭。1972年5月22日改稱斯裡蘭卡共和國。1978年8月16日改國名為斯裡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
【政 治】1978年9月7日,斯頒布第四部憲法,改議會制為總統制。總統為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和武裝部隊總司令,享有任命總理和內閣其他成員的權力。
【和平進程情況】2003年,斯裡蘭卡國內和平進程略有進展,國內局勢總體穩定。政府與泰米爾伊拉姆解放虎組織( The Liberation Tiger of Tamil Ealam,LTTE,簡稱『猛虎』組織) 先後舉行了六輪談判,『猛虎』宣布放棄獨立建國主張,轉而尋求在聯邦制國家內的高度自治。4月下旬,『猛虎』以政府未能履行承諾為由退出和談,斯和平進程再次中斷。11月初,『猛虎』對政府提出的在北部和東部地區建立臨時行政機構的建議提出重大修改意見,要求在北東地區行使完全獨立的安全、司法管轄權和財政支配權。政府表示願意與『猛虎』討論該建議。在挪威政府斡旋下,雙方同意啟動工作層談判。這一情況引起在野黨和僧伽羅民眾的嚴重不滿,他們紛紛指責政府對『猛虎』讓步過多,危及國家統一。11月4日,庫馬拉通加總統解除與和平進程有重要關系的國防、內政和大眾傳媒三部部長職務,並宣布議會休會。14日,挪威宣布暫時中止在斯的和平斡旋。。
2004年2月7日,斯總統宣布解散議會,重新大選。新政府上臺後,重新邀請挪威政府繼續斡旋斯和平並得到挪威的同意。雖然新政府和『猛虎』均表示願遵守停火協議,繼續和談,但雙方未能就和談議程等關鍵問題達成一致,和平進程暫時處於停滯狀態。
國際社會普遍支持斯和平進程。美國、挪威、日本等國一直在積極斡旋,並允向斯提供人道主義及經濟重建援助,爭取雙方重新回到談判桌上來。2002年11月、2003年4月、6月和今年6月,援斯國際會議分別在奧斯陸、華盛頓、東京和布魯塞爾舉行。
【憲 法】現行憲法於1978年9月7日生效,為斯歷史上第四部憲法,改議會制為總統制。1982年後多次修改憲法,將議會任期6年改為到期時可通過公民投票決定是否延長;規定斯所有官員,包括議員在內,必須宣誓反對分裂主義,維護國家統一。
【議 會】斯議會為一院制,由225名議員組成,任期6年。本屆議會於2004年4月選出,席位分布情況為:統一人民自由聯盟105席,統一國民陣線82席,泰米爾全國聯盟22席,全國僧伽羅傳統黨9席,穆斯林大會黨5席,高地人民陣線1席,伊拉姆人民民主黨1席。現任議長羅庫班達拉(W. J. M. Lokubandara)於2004年4月宣誓就職。
【政 府】本屆政府於2004年4月組成。現內閣主要成員有:總理兼公路部長馬欣達·拉賈帕克塞,工業、旅游和投資促進部長阿努拉·班達拉奈克(Anura Bandaranaike),郵政、電信和高地開發部長賈亞拉特納(D. M. Jayaratne),公共管理和內部事務部長阿馬拉西裡·多旦戈達(Amarasiri Dodangoda),醫療和營養部長德·席爾瓦(Nimal Siripala de Silva),港口和航空部長曼加拉·薩馬拉維拉(Mangala Samaraweera),環境和自然資源部長法齊(A L M Fowzie),外交部長拉科什曼·卡迪加馬(Lakshman Kadirgamar),貿易、商業和消費者事務部長傑亞拉賈·費爾南多普勒(Jeyaraj Fernandopulle),江河流域開發和拉賈拉塔開發部長邁特裡帕拉·西裡塞納(Maithripala Sirisena),司法和法律改革部長約翰·塞納維拉特納(John Senaviratne),婦女權利和社會福利部長蘇邁達·賈亞塞納(Sumedha Jayasena),財政部長薩拉特·阿穆努加馬博士(Dr. Sarath Amunugama),基督教和議會事務部長米爾羅伊·瑟吉阿斯·費爾南多(Milroy Surgias Fernando),體育和青年事務部長吉萬·庫馬拉納通加(Jeewan Kumaranatunga),繁榮和消除貧困部長帕維特拉·德維·萬尼拉齊(Pavithra Devi Wanniarachchi),種植園工業部長阿努拉·普裡亞達沙納·雅帕(Anura Priyadharshana Yapa),本土醫藥部長蒂薩·卡拉利雅德(Tissa Karaliyadde),城市開發和供水部長迪內什·古納瓦德納(Dinesh Gunawardene),農業市場開發部、印度教事務部、(北部)泰米爾語言學校和職業培訓部長道格拉斯·德瓦南達(Douglas Devananda),住房和建築工業部、東方省教育部和灌溉開發部長菲利爾·阿什拉夫(Ferial Ashraff),電力和能源部長蘇錫爾·普雷馬賈彥塔(Susil Premajayantha),運輸部長菲利克斯·佩雷拉(Felix Perera),信息和媒體部長雷吉諾德·庫雷(Reginold Cooray),科技部長蒂薩·維塔拉納(Tissa Vitharana)
【行政區劃】全國分為9個省:西方省、中央省、南方省、西北省、北方省、北中央省、東方省、烏瓦省和薩巴拉加穆瓦省;25個縣。
【司法機構】由三部分組成:法院,包括最高法院、上訴法院、高級法院和地方法院等;司法部,負責司法行政工作;司法委員會,負責法院人事和紀律檢查。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德·席爾瓦(D. P. S. De Silva)。
【政 黨】主要政黨和組織有,斯裡蘭卡自由黨、人民解放陣線、統一國民黨、穆斯林大會黨、斯裡蘭卡共產黨、伊拉姆人民革命解放陣線、僧伽羅防務組織、僧伽羅遺產組織以及『猛虎』組織等。
【重要人物】錢德裡卡·班達拉奈克·庫馬拉通加:總統。1946年6月29生,僧伽羅族,父親所羅門·班達拉奈克和母親西裡瑪沃·班達拉奈克曾先後出任總理。獲政治經濟學學士和發展經濟學博士學位。後加入其父母創立的自由黨。1972年任國家土改委安置司司長。1984年脫離自由黨,先後組建人民黨、統一社會主義聯盟和人民自由陣線並任領袖。1991年重返自由黨,後任該黨中央委員會委員。1993年出任西北省首席部長。1994年5月任自由黨副主席,8月出任總理,11月當選總統。1999年12月再次當選總統。曾於1974年率農業考察團訪華,1996年4月對我進行國事訪問。丈夫於1988年遇害身亡。
馬欣達·拉賈帕克薩:總理。生於1945年11月18日,僧伽羅族,佛教徒。其父(已故)D.A.拉賈帕克薩曾任副議長,為自由黨創始人之一。早年就讀於高爾的理查蒙德中學和科倫坡納蘭達、德斯坦中學,後進入科倫坡法學院學習,畢業後獲律師資格。1970年大選作為自由黨候選人當選為議員,成為當時最年輕的議員。1989年再次當選議員,並擔任議會人權委員會秘書。1994年8月人民聯盟大選獲勝後出任勞工、職業培訓部長,後改任漁業和水產資源發展部長。2000年10月任自由黨副主席。2002年1月任反對黨總協調員。2002年2月4日任反對黨領袖。2003年4月6日出任總理。
拉克什曼·卡迪加馬:外長。生於1932年4月。泰米爾族。曾獲錫蘭大學學士學位,後赴英國牛津大學法律系深造。1963年受大赦國際派遣去越南調查天主教和佛教徒的衝突事件。歷任錫蘭高等法院法官秘書、倫敦樞密院律師、國際勞工組織顧問、聯合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局長、斯知識產權顧問委員會委員、建築工業諮詢委員會主席、外交學會成員、法律改革諮詢小組成員等職。1994至2001年任斯外長。2002年起任庫馬拉通加總統外交事務高級顧問。2004年2月被任命為看守政府媒體部長。4月,再次出任外長。曾於80年代作為世界知識產權局長兩次訪華;1995、1998年兩次以外長身份訪華;2004年4月,作為外長出席在上海召開的聯合國亞太經社會第60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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