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疑犯打人索財涉嫌敲詐勒索罪
父親在外面有了其他女人,兒子、兒媳看到母親傷心氣憤不平,於是娘仨一起找“第三者”算賬,並向對方索要精神損失費1萬元。昨日,本市武清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依法批准逮捕其兒子,對兒媳和婆婆分別取保候審。
檢察機關經依法審查查明,2005年3月20日晚,張某的兒子、兒媳回家,正看到母親在一旁哭泣,一問方知原來是因爲父親在外面有了其他女人,不但經常不回家,還對母親拳腳相加。母親只得忍氣吞聲,在家擦眼淚。兒子越聽越氣,便決定找那個女人談談,爲母親出氣。當晚9時許,兒子、兒媳和母親3人從家裏拿了一根木棍,打車來到“第三者”的家中。進屋後,正碰上受害人在外屋收拾房間,兒媳上前就是4個耳光,兒子也用木棍擊打受害人的腿部、後背等處。打了大約10分鐘,在受害人的一再央求下,對方方住手。但娘仨的氣還沒有出完,於是提出要1萬元精神損失費作爲補償。受害人一時拿不出這麼多錢來,只好打了一張欠條,還約定了地點和交款期限。三人走後,受害人怕三人再次對其報復,於是報警。當張某的兒子按照約定的日期取錢時,被等候多時的民警抓獲。
檢察機關就此事提醒廣大讀者:一定要理性、冷靜地處理感情糾紛,用合法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千萬不要一時衝動,做出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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