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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開車,除了怕警察,就是擔心“高科技神探”——電子眼了。但仍有不少人爲躲“眼”而“煞費苦心”。今日,在崇文門西大街路口,一輛車牌號爲京F K一一二八的白色捷達小轎車上演了一出變臉鬧劇:一張擋住車牌尾數“八”的“遮羞布”成功地將其易容爲京F K一一二。
“故意遮擋車輛號碼牌,罰款二百元,記三分。”北京市交通隊崇文門支隊開出這張罰款單。在接下來的一個小時,共有六輛未懸掛或遮擋號牌的車輛被交警攔獲。
據統計,北京市的電子眼以每年幾十個至上百個的速度遞增,這讓許多司機的日子“不好過了”,有些司機採取遮擋、塗抹或僞造車輛號牌的方式逃避電子眼的追蹤。崇文門支隊指導員稱,這種違規行爲平均每天發生三到五起。根據法條規定,此類違規行爲共分五類:已登記的機動車未安裝機動車號牌、未按照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故意遮擋或污損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號牌不清晰或不完整、僞造變造機動車號牌,以上各處以不同程度的懲罰。
據北京市交通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由於此類違規行爲大都集中在機動車車尾號牌上,有時交警發現違規號牌時司機已將車開走,這時交警會通過先進的通訊工具,通知下一個交通崗,將違規司機及時攔截。
不少市民認爲減少處罰的可行之道在於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司機應依法安全行車,使城市交通趨於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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