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物途中三樓墜下多處骨折
時間:昨日上午9:00
地點:南開區法院民庭
案由:人身損害賠償
某電腦公司的促銷員宣某在大中電器的一家分店因搬運東西從3樓的一處空當摔到一樓,造成身體多處骨折、內臟出血及多處外傷,宣某爲此訴求各項損失35萬元。
宣某訴稱,事發當日上午10點左右,大中電器電腦部的經理李某讓他去3樓幫忙搬沙子,因3樓扶梯出口處的地面上有一個空當,又沒有任何警示標誌,並且空當處被一個巨型宣傳條幅所覆蓋,他一腳踏空摔到一樓。
宣某說:“現成已經做了兩次手術了,腰和大腿處都下了鋼板,腳上也下了鋼釺,至今腰和大腿的鋼板仍未取出。”
被告大中電器的代理人稱:“他當時搬運的是其電腦公司的貨物,並非沙子。事發後,我公司已爲他支付了6萬元的醫藥費,又發動公司員工爲他捐款5000餘元,且宣某是在工作時間受的傷,理應是工傷,應由其單位爲其支付醫藥費。”
法院宣佈擇期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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