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日從中國民政部獲悉,從今年開始,用兩年時間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部分縣(市、區)進行探索城市醫療救助管理試點工作。
民政部官員說,爲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國務院辦公廳近日轉發了民政部、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建立城市醫療救助試點工作的意見》。
《意見》要求各地從實際出發,醫療救助水平既要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政支付能力相適應,又要儘量幫助城市貧困羣衆解決最基本的醫療服務問題。
《意見》明確城市醫療救助對象,主要是城市低保對象中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員,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但個人負擔較重的人員,以及其它特殊困難羣衆。
《意見》對救助對象在扣除各項醫療保險可支付部分、應報銷部分及社會互助幫困等後,個人負擔超過一定金額的醫療費用或特殊病種醫療費用給予一定比例或一定數量的補助。
《意見》強調,開展城市醫療救助試點工作,是保障困難羣衆基本醫療,健全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一項重要舉措。地方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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