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指出,遼寧阜新礦難死亡214人,是建國以來第二個最大的礦難。現在正在進行事故調查,要依法嚴肅處理。遼寧省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省長劉國強被停職檢查,還沒有對他做出最後的處分。
4月5日上午10時,國家安監總局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國家安監總局成立以來的工作及近期煤礦安全情況。
就礦難的賠償問題,李毅中說,在《安全生產法》以及相關的條例裏都寫明賠償的責任,但是沒有寫明具體賠償的標準。在去年年初,《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的決定》裏提出,要加大賠償的力度,提高賠償的標準,我覺得這體現了以人爲本、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李毅中還表示已經注意到有些省,比如說遼寧省、陝西省、山西省、河北省、雲南省等,省政府有這樣的權力,他們分別做出決定,按照當地的平均工資,定爲11年、15年等等,來決定賠償的標準,大體上不低於20萬,我贊成這種做法。
李毅中加大賠款的額度,就是要加大事故的成本,讓那些礦主、讓那些經營者感到這樣大的賠償他擔負不起,不如拿出錢來加大安全隱患的治理,從源頭上遏制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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