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廳暗設賭場 一年牟千萬暴利
打着經營遊戲廳的旗號,大肆購置賭博機具開設賭場,本市“金色年代”娛樂城遊戲廳藉此手段,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裏非法營利人民幣1197萬。該遊戲廳經理因涉嫌賭博罪於日前被逮捕。今天上午,河西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據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劉某今年42歲,河北省人,1992年9月因流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2001年9月刑滿釋放。2002年2月因非法持有假幣被勞動教養1年6個月,2003年1月解除勞教。2004年3月,劉某到本市河西區“金色年代”娛樂城遊戲廳任經理。雖然名爲遊戲廳,但其中卻充斥着形形色色的賭博機具——“天上飛地下跑”、“超級金三色”、“彩色電視”、“空軍一號”、“森林之王”和“大輪盤”等“牌機”,這些機具均採用設定現金兌換籌碼的方式進行賭博。劉某則負責該遊戲廳所僱用員工的日常管理及來此進行消費的來客欠費“掛單”、賭場《銀臺日結算清單》、《日營業收入彙總表》及賭機廠家按營業收入比例分成的結算確認、索回賭客欠費等。2004年11月9日,公安機關依法對該遊戲廳進行檢查時發現這一“地下賭場”,當場扣押各種賭博機具共200餘臺及賭資人民幣2.4萬餘元。後經偵查證實,“金色年代”娛樂城遊戲廳開設賭場,共非法營利人民幣1197萬元,扣除廠家提成,淨獲非法收入人民幣1033萬元。檢察機關認爲,劉某以營利爲目的,開設賭場,應以賭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日法庭上,劉某表示該遊戲廳並非由其經營,自己只是在那打工,負責管理服務員,對其他情況不甚瞭解。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宣讀了數名證人的證言,其中一名遊戲廳服務員證實,該賭場日營業額最高可達12萬餘元,最低時也有2萬元入賬。此外,幾名顧客也證實,他們均有到該賭場賭博的經歷,少則輸掉幾百元,多則上萬元。其中一名顧客坦言,他曾一夜間賭輸了6萬元。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劉某未提出任何異議,並當庭表示認罪。
上午10:05,法官宣佈休庭評議,擇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