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實習記者張浩 通訊員段麗萍 爾悅):前不久,天津海關首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對該關查獲的上海某公司出口侵犯“MT-12”及圖形、“PERMANENT”商標專用權電焊條案,依法做出沒收侵權電焊條4775盒,並處罰款8000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決定。
據瞭解,與上海某公司同時被處罰的還有深圳的一家公司,他們出口侵犯“LV”及圖形、“Christian Dior”、“dunhill”商標專用權錢包、鑰匙包、記事本、煙盒、皮包,天津海關依法做出沒收侵權錢包528個、鑰匙包140個、記事本114個、煙盒132個、皮包76個,並處罰款700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決定。
2004年3月1日,新《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實施後,天津海關高度重視,與企業建立了暢通的溝通渠道,加大對以往類似案件的分析整理,從中尋找線索,增強了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收效明顯。據統計,2004年僅海運查驗現場就查獲涉嫌侵權案27起,依法保護了“天塔”、“長城”、“永久”、“NIKE”、“ADIDAS”等國內外知名品牌的專利權和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加強與企業配合 提高查緝命中率
據介紹,爲更好地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天津海關與權利人企業及時溝通,進一步嚴密操作流程,暢通了此類案件風險分析情況、布控、查驗、移交和立案的信息反饋渠道。他們同時深入市場瞭解行情,掌握第一手資料。如出口服裝侵權在天津口岸同類案件中一直較爲突出,針對此類現象,天津海關專門派員到北京“秀水街”服裝市場調研有關服裝的出口情況,摸清了該類侵權貨物的生產、營銷和運輸等基本情況,增強了布控的針對性和準確性,一舉查獲某公司以夾帶方式出口的侵權服裝17032套,帽子515頂。
加大宣傳力度提高企業維權意識
天津海關在工作中發現,某些企業由於不瞭解海關《知識產權保護條例》和相應措施,沒有最大程度地與海關配合,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爲此,該關通過下廠調研和座談等多種形式,向企業宣傳海關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有關政策,督促企業到海關總署備案。另一方面,該關要求企業在申報此類貨物時,要提供知識產權證明或授權說明書,並及時聯繫已經備案但不積極配合海關執法的企業,講明權利與義務,使出口企業的維權意識大大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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