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7日正式公佈《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記者今天上午從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本市正抓緊研究制訂相關細則。
依據《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城鎮單位聘用的進城務工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此外,《意見》中再次強調並明確了企業發生合併、分立、撤銷、破產、解散或者改制後,應當爲職工補繳以前欠繳,包括未繳和少繳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