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妻子紅杏出牆,丈夫楊某用刀逼妻子“釣”出“姦夫”,併成功地逼着對方寫下兩張總額爲1萬元的借條。誰知錢還沒拿到,丈夫卻被警察帶走,並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訴至法院。棲霞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也爲打算或者正在不惜代價“捉姦”的人們敲響了警鐘。
——庭審直擊
關鍵詞:捉姦丈夫(根據在公安機關的供述整理):今年1月17日那天我就是專門去“捉姦”的,因爲白天老婆給那個男人打電話時,我聽到了他們晚上約會的時間和地點。晚上等老婆一出門我就跟在後面,等看她上了一輛銀色麪包車,我趕緊開了自己的麪包車在後面遠遠地跟着。他們的車一直往東開,直到興武路旁邊的一條沒人的路上才停下來。
我在後面等了一會兒,見沒人下車,才把車靠過去停下來。下車的時候,我從車上拿了把菜刀,口袋裏還裝了兩包胡椒粉。車裏很黑,我趴在車前擋風玻璃上拍了幾下,看見那個男人從車後座上爬到駕駛員位置,我老婆也在後排,大衣釦子敞着,好像還在提褲子。
我氣急了,在外面大喊“開門”,卻看見那個男的已經掛擋準備跑了,我趕緊讓開用刀使勁地打爛擋風玻璃,然後跳上自己的車,一直追到一家公司的大門口才追上。那個男的看跑不掉了,才和我老婆一起下車。我拿刀讓他們兩個並排跪在車門旁邊,問他們到底“誰先找的誰”。他們兩個互相推,誰也不肯先承認。
趁我稍微不注意,那個男的突然站起來往人家公司大門那邊跑,結果在爬門的時候被我拉下來了。我氣急了,讓他跪下來,往他的眼睛裏撒了一包胡椒粉,我還是不放心怕他反抗,又撒了一包。
敲詐後來我問那個男的,是報警還是“私了”,他說要私了,還從身上掏出一疊錢,說這2100元是他才收的賬。我說不行,我要他的臭錢幹嘛!我讓我老婆回家拿個照相機來,我拿刀看着那個男的。
大概十幾分鍾,我老婆拿着東西回來了。我把刀收起來,遞煙給門房的老頭,把事情經過大概講了,請他幫忙讓我們進去談,外面太冷了。就這樣,他們倆一個在門房裏、一個在外面,給我寫了他們第一次發生性關係的經過,一直寫到第二天清早六七點鐘。
門衛要下班了。出門後,我又讓他們跪下來,對天發誓不再來往、也不會找我麻煩,我還給他們和那輛車都拍了照片,留做證據。最後,我跟我老婆說,回去就把這身衣服扔了,還要到醫院去查查有沒有性病,並讓男的把那2100元拿出來,算是買衣服和檢查身體的錢。我又對男的講,爲了跟蹤他們找證據,我整整兩個月沒上班,損失怎麼辦?男的就寫了兩張5000元的借條,說好20日先付5000元。可是錢還沒拿到,警察就先找上門了。
——關鍵詞:出軌妻子(根據當事人的談話筆錄整理):我和丈夫都是開車的,經常在他(受害人)家的汽配店裏修車。去年11月的一天,我又去修車,他叫我請他吃砂鍋,後來突然跟我說他喜歡我,我說大家都是結了婚的人,已經不可能了。隔了幾天,他又喊我請吃飯,吃完飯他送我回家,卻把車停到偏僻的地方,叫我到車廂後部去聊天,我拗不過他,只好坐在最後一排,他也坐過來,又對我說喜歡我。那一次,我們在車裏第一次發生了性關係。
那一次後,他經常約我出去,有時候是到賓館開房間,有時候就在車子裏。他約我的次數多,有時候我也會約他。直到有一次,我晚上回家太遲,撒謊又被識破,讓丈夫起了疑心。事發當天下午,丈夫用刀逼我給他打電話把他約出來,我心裏害怕就打了。沒想到惹出這麼大的事來。
——丈夫當庭表示原諒妻子
開庭當天,妻子出庭旁聽了丈夫受審。當法官問丈夫,如果放他回去,他會如何處理這樁家庭矛盾?丈夫說,他和妻子的感情非常好,只是近來忙於跑車冷落了她。只要妻子願意回頭和他好好過日子,他願意不計前嫌好好待她。
——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後認爲,楊某敲詐勒索公民私有財物(未遂),數額較大,其行爲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念其初犯,認罪悔罪態度好,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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