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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躲避法院執行而兩年不敢露面的被執行人李某,日前帶着賠償款來到薊縣法院,主動要求執行庭的法官執行其拖欠的錢款。原來,李某是被薊縣法院推出的“三位一體”執行制度所震懾。
2003年5月,李某與合夥人在生意上發生糾紛,被合夥人告上法院,薊縣法院判令李某返還合夥人現金5萬元。判決生效後,李某承認敗訴,但拒不執行還款判決,而是抱着拖的心理千方百計逃避法院執行。兩年來,法官多次到李某家,但都沒能找到李某。近日,薊縣法院推出“三位一體”的執行制度,按照制度貼出懸賞告示,李某發現自己成了“通緝犯”,這才意識到法律的威嚴。就連他的妻子都頂不住社會壓力,勸李某主動還錢。
懸賞告示是“三位一體”執行制度中的一項。據薊縣法院有關負責人介紹,“三位一體”制度是將法院以往在案件執行中所堅持的懸賞公告與督促執行公告緊密結合起來,由執行庭每月專門安排3天時間集中執行,在被執行人的住所、村莊等顯著位置張貼督促執行公告,對被執行人形成壓力;對那些找不到被執行人的案件,暫時中止案件的回訪工作,與新聞媒體合作,對被執行人予以曝光。那些賴賬不還及到外面躲賬的被執行人便上了這些公告,成了法院的“通緝犯”。
自去年10月出臺懸賞公告、督促執行公告及中止案件回訪的“三位一體”制度以來,薊縣法院目前已有6起執行難的案件被順利執行,執行標的額近20萬元,另有15起案件在與被執行人取得聯繫後,通過不同方式制定了執行計劃,標的也達2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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