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聯社報道,聯合國191個成員國已就《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爲國際公約》達成協議。該項條約將規定,任何潛在的恐怖分子擁有或者威脅使用核材料的行爲均構成犯罪。
聯合國大會預計將於今天就一份呼籲所有國家簽署並通過《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爲國際公約》的決議案草案進行表決。
負責法律事務的副祕書長米歇爾說,負責公約談判工作的聯合國委員會已於4月1日就公約文本達成協議,沒有任何國家表示反對通過這一公約。他昨天在新聞發佈會上說:“在經過七年多的談判後,我們終於實現了突破。”
公約的談判工作曾面臨許多問題,其中包括如何定義“放射性物質”和“裝置”以及決定誰應當受到刑事指控、誰應當免於起訴。
條約將規定任何個人獲得放射性物質或者裝置並企圖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者環境破壞的行爲都是犯罪行爲。使用放射性物質或者裝置來破壞核設施也是犯罪行爲。個人威脅使用放射性物質或裝置、或者非法要求獲得核材料或其它放射性物質的行爲也是犯罪行爲。同謀者和組織者也適用於該公約。
那些加入該公約的國家將被要求在國內法中將這些行爲列入刑事犯罪行爲之中,以便“按這些犯罪行爲的性質給予適當的刑事處罰。”
米歇爾說,如果該公約獲得通過,它將於9月14日向會員國開放簽字。這將意味着那些前來參加聯合國改革峯會的各國領導人將能簽署這一條約。公約在實施之前必須獲得22個國家的批准。
美國駐聯合國使團發言人格里納爾說:“我們支持這一公約,我們將呼籲其它政府於九月份簽署這一公約。”
安南在最近的講演和上個月宣佈的聯合國改革計劃中都呼籲迅速通過一項全球條約以應對核恐怖主義。
米歇爾說,如果公約獲得通過,這將是聯合國打擊恐怖主義的第13個條約,也將是“對目前反恐法律框架的重要完善。這將意味着目前的法律框架覆蓋了大部分可能的恐怖主義行爲。”
公約還呼籲各國政府在情報共享、交換“準確和經覈實的信息”、雙邊法律援助等方面加強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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