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廉租住房租金管理辦法》5月1日起施行有關部門解讀津城廉租房租金政策,為規范城鎮廉租住房租金管理,保障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權益,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日前聯合下發《城鎮廉租住房租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有關部門對目前本市廉租房的配租管理情況進行了說明。
-本市廉租房已入住860戶
《辦法》規定該《辦法》所稱廉租住房租金,是指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承租廉租住房應當交納的住房租金。
本市情況據市住房保障辦公室的高主任介紹,從去年7月1日起本市正式受理廉租房配租諮詢以來,截至目前已經入住了兩批住戶,共860戶。如今,房管部門仍然全天候受理市民申請廉租住房。據介紹,本市目前共有兩大片廉租房住宅小區,分別是坐落在河東區衛國道麗苑居住區的彩麗園廉租住房小區以及坐落在紅橋區丁字沽三號路延長線奧林匹克花園南側的瑞賢、瑞秀園廉租住房小區,這兩大片住宅區可以滿足4300戶市民的居住要求。另外,本市在建的河東區唐口新村和河北區聯建裡小區將可以滿足3000餘戶市民的居住要求。
-今年租金仍從1元/m2起評
《辦法》規定廉租住房租金實行政府定價,具體定價權限按照地方定價目錄的規定執行。廉租住房租金標准原則上由房屋的維修費和管理費兩項因素構成,並與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廉租住房的計租單位應當與當地公有住房租金計租單位一致。
本市情況據了解,2005年度的廉租住房繼續去年的租金標准,仍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1元,每套住房實際租金按住房地段、樓層、朝向等調劑因素進行評定。值得注意的是,每平方米使用面積月租金1元,是廉租住房租金的起評標准,而不是平均租金水平。物業管理費按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四級(最低等級)收費標准計收,平均每月每平方米0.35元,由物業管理單位在收取廉租住房租金時一並收取。
據高主任介紹,廉租住房租金標准和物業管理收費標准之所以相對較低,主要是因為考慮到配租對象的經濟承受能力有限。廉租住房租金比現行公房租金1.59元的平均水平低40%左右,物業管理費則比目前同等住宅小區平均收費水平低44%。
-本市廉租房具有退出機制
《辦法》規定因收入等情況變化而不再符合租住廉租住房條件而繼續租住的,應當按商品住房的市場租金補交租金差額。
本市情況據了解,為保證真正讓低保戶受益的原則,廉租房具有退出機制。對於不再具備配租廉租住房條件的家庭(含在承租期限內的家庭),應在接到退出通知後的6個月內騰退住房。
對配租結果有異議可申訴
據了解,本市各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廉租住房的申請、審核、公示、復核、分配等程序,認真履行相關職責。如果出現廉租住房申請人虛報、瞞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情況及偽造相關證明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配租資格,對已經騙租的配租廉租住房,由市住房保障辦收回;對情節惡劣的,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罰。廉租住房申請人對區房委辦的復核、搖號、配租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市房管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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