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鄭州市檢察院對殺害反扒民警竹衛東的犯罪嫌疑人康戰國以涉嫌搶劫罪依法提起公訴。
犯罪嫌疑人康戰國,曾在1994年6月22日因搶劫、盜竊罪被焦作市馬村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今年3月23日18時許,犯罪嫌疑人康戰國夥同郝明彥、盧新全、張勇軍(三人均已另案處理),在鄭州市二七區福壽街金林商場門前的公交車站牌處盜竊他人手機時,被值勤的鄭州市公安局反扒民警竹衛東等人發現,在抓捕過程中,犯罪嫌疑人康戰國用隨身攜帶的匕首朝竹衛東身上刺去後逃跑,竹衛東經搶救無效死亡。康戰國在逃到鄭州黃河大橋收費站時,被公安民警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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