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願意嫁給高晨俠(化名),做一個好妻子。”在看守所和婚姻登記處領導的面前,任女士激動地讀着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4月14日,她在繁昌縣看守所與服刑的戀人登記結婚。
任女士與高晨俠相愛多年,但高晨俠由於家境貧窮,一直無錢籌辦婚禮。後來高晨俠鋌而走險,盜竊了他人財物,被判處有期徒刑,關押在繁昌縣看守所。任女士並未因此而拋棄高晨俠,聽說服刑的犯人可以成婚,她懷着試試看的心理諮詢了相關部門。
不久後,任女士向繁昌縣看守所提出了與高晨俠結婚的申請。看守所領導接到任女士的申請後,爲了認真維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實施人性化管理,贊成他們成婚。
經過周密安排,4月14日看守所請來縣民政局婚姻登記人員,讓任女士和愛人在看守所裏辦理了登記手續。捧着大紅的結婚證,高晨俠熱淚盈眶,他說,自己一定要徹底洗心革面,改過自新,早日回報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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