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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德國《柏林報》刊登了中國駐德國大使馬燦榮就歐盟解除對華武器禁運問題向該報記者發表的談話。全文如下:
問:施羅德總理將在聯邦議院關於歐盟解除對華武器禁運的辯論中發言,您作爲大使對此有何期待?
答:施羅德總理已多次明確表示贊成解禁。我們希望他強調這一立場並得到聯邦政府所有成員的支持。我們要求解禁,因爲它已經過時並與中歐關係現狀不符。相反,它已成爲雙邊關係發展的障礙。
問:但中歐經濟合作發展得很好。您認爲障礙在哪裏?
答:中歐關係發展良好,但我們願意進一步發展這一關係。歐盟也表示謀求發展與中國的戰略伙伴關係,即長期和全面的關係。而對華武器禁運是一個障礙,因爲它限制了關係的發展,從中國的角度看是對中國的歧視。所以我們要求儘快解禁。
問:您如何看戰略伙伴關係?視它爲對美國的制衡?
答:不是。中歐、中德關係不針對任何第三國,相反是要維護世界和平和促進共同經濟發展。我們無意與美國對抗。
問:如果是這樣的話,哪麼現在如此明確地要求解禁是不是對達到上述目標不利?
答:看來現在有關解禁的討論僅僅圍繞上述問題,當然令人感到遺憾。這表明德國的一些政治家對中國國內發展瞭解不夠或者說不理解。因此,我們必須繼續做些工作。
問:中國要擴大軍備嗎?
答:不。我們僅僅把解禁視爲政治姿態,視爲真正全面地、沒有任何限制地發展中歐關係的政治意願的表示。實際上在解禁的同時,歐洲將大大加強歐洲武器出口的控制。我們對此很清楚,認爲這不足爲怪。中國本來就沒有大量進口武器的打算。中國正在集中力量搞經濟建設,爭取在2020年爲13億人民達到小康生活水平的目標。我們需要的是技術和全面合作,不是武器。
問:《反分裂國家法》將用包括武力在內的方式阻止臺獨,這使人們對中國的和平願望產生懷疑。
答:這表明批評我們的人沒有讀過《反分裂國家法》。該法的宗旨是和平解決臺灣問題。首先是要保持臺灣海峽兩岸同屬一箇中國的現狀,這一點不容改變。該法共有10個條款,其中9個涉及兩岸談判、交流與合作。
問:最後選擇是什麼?
答:最後選擇是用非和平方式阻止臺灣獨立。維護國家領土完整是每個國家的合法權利。此外,該法沒有制訂統一時間表。我們沒有提出最後通牒來向任何人施加壓力。
問:當時實施對華武器禁運的理由是人權政策。中國願意在這方面向歐洲讓步嗎?
答:我們對在過去幾年裏在人權領域進行的改革感到自豪。這不意味着已經沒有問題了。我們可以討論任何意見分歧,但不應將人權問題與解禁掛鉤。16年前在天安門採取的措施是必要的。否則中國發展不可能達到今天的水平。89年後我們繼續進行了非常深入的改革。
問:中國將保持死刑?
答:世界上不僅中國有死刑。取消死刑在中國目前尚不可能,因爲中國實際情況還需要它。不僅政府,而且百姓也這樣看。但從今年開始中國對死刑作出了更嚴格的規定,只有最高法院纔有權覈准死刑。另外,中國還有緩期執行死刑兩年制度,許多死緩被改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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