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2年以來,北京市共查處侵犯奧林匹克標誌案件199件,去年就查處55件。隨着北京2008年奧運會的臨近,北京市今年將進一步加強對奧林匹克標誌的保護,將組織專項檢查,加大對侵犯奧林匹克標誌行爲的處罰力度。
央視國際援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監督管理處處長張國鴻的話說,從將近200件侵犯奧林匹克標誌的案件來看,很多是屬於不懂得奧林匹克市場運作規則而非惡意違規的。比如說今年初在北京一個水果市場上,查了很多橙子。在橙子塑料包裝上打着迎奧運,這都是違規的。
據瞭解,凡是在沒有經得國際奧委會和北京奧組委許可的情況下,將奧林匹克標誌、北京奧運會的會徽和宣傳口號等用在了自己的商品包裝、戶外廣告、報刊廣告、圖書、研討會上等上面,都屬於侵權行爲。目前只有國際奧委會的頂級贊助商,北京奧組委的合作伙伴上有權使用上述標誌。在北京,奧運紀念品是採取專廠生產。除了經過北京奧組委的授權以外,任何人生產奧運的專用商品都是違法的。它在銷售方面也是如此,目前在北京只有王府井百貨大樓、首都機場航站樓等10多家特許經營商可以銷售北京奧運紀念品。
張國鴻介紹說,很快北京奧運會的吉祥物就要出來了,隨着奧運會的臨近,侵犯這些標誌的行爲估計可能會有上升的趨勢。我們會加大市場檢查力度,結合查處的案件,適當地披露一些案件,這樣使大家意識到什麼行爲就算是侵犯奧林匹克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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