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教委下發通知,今年學校組織學生春遊仍然堅持在本市進行。不提倡學校組織大規模集體春遊活動,禁止學校在“五一”長假期間組織集體出遊。
據介紹,學校組織春遊,必須預先制定詳細活動方案和處理突發事件的預案;選擇春遊地點時,學校有關負責人必須先期“踩點”;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性的項目;禁止組織學生進行商業性旅遊或到未開發的區域活動;春遊前要對學生進行專題安全教育;春遊時要有學校領導帶隊;要有隨隊醫生或衛生員,攜帶必要的藥品;學生參加春遊活動必須堅持自願原則,必須徵得家長同意;對忽視安全、玩忽職守、管理不善造成責任事故的,以及發生事故瞞報、漏報的直接責任者和有關領導將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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