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日前決定出臺一項新法律,以專門對付居高不下的兒童性犯罪。從今年6月1日起,日本警事廳將借鑑美國式的“梅根法案”,允許該國警察對那些有過性犯罪記錄的獲釋犯人進行跟蹤,並允許將這些獲釋犯人的信息向其所居住的社區反映,以便大家能對其實行有效的監督,防止其再次犯罪。
新法直指有前科者
日本的立法和執法部門,正敦促有關當局允許將那些有性犯罪前科的人的資料公之於衆
去年11月,日本奈良一名7歲的女童在離開學校回家途中被一神祕男子綁架後強姦殺害。後經當地警方的大力偵破,兇手被緝拿歸案。但兇手的真面目一經公佈,卻在當地引起了更大的恐慌。因爲這名兇手在殘害這名7歲女童之前已經“二進宮”了。1989年,此人曾涉嫌猥褻8名女童被逮捕。1991年,他又因企圖掐死一名5歲女童而入獄。
根據日本警察廳的粗略調查,在去年所有的性侵犯案件中,有大約25%的犯罪分子曾因性犯罪被判過刑。因此,奈良女童的被害在日本民間引起了很大風波。人們紛紛質疑:這種爲禍社會的罪犯爲什麼在監獄裏不能被改造好?既然政府知道這種人已經有了犯罪記錄,爲什麼不對其進行嚴密監控,竟容忍他第二次甚至第三次犯罪?
據報道,目前日本的立法和執法部門,正敦促有關當局允許將那些有性犯罪前科的人的資料公之於衆,而不僅僅在他居住的社區公佈,因爲一個人的住址可以隨時更換。
性犯罪土壤難去除
有些人認爲,日本警察廳的這一做法“治標不治本”
在日本,很多犯有強姦罪的罪犯在被釋放後都沒有真正改過自新,還會第二次、第三次走上同樣的犯罪道路。儘管如此,日本警察廳即將實施的新舉措還是引起了一些專家的擔憂。
大阪大學研究性犯罪的心理學專家藤岡順子認爲,公佈那些有性犯罪前科的人的個人資料將會使他們獲釋後更難融入社會。
也有些人認爲,日本警察廳的這一做法“治標不治本”,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性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問題。
他們指出,日本社會爲那些意志不堅強的人提供了性犯罪的最合適的土壤。從開放的妓院到隨處可買到的色情書刊,再加上充斥着色情和暴力的互聯網,造成一些人的心理嚴重扭曲,並最終走上犯罪道路。所有這一切,纔是性犯罪的最根本原因。
據日本警察廳的統計,自1994年以來,日本的強姦和性騷擾案例呈逐年增加的趨勢,很多人都認爲,現在的日本孩子已經不像以前那麼有安全感了。正因如此,新方案的出臺受到了很多人特別是孩子家長的歡迎。
性犯罪者被特別關注
這項政策幾乎就是美國“梅根法案”在日本的翻版
直到現在,關於性犯罪者的釋放日期和住址,還沒有對日本的警察系統屢行告知規定。但到6月份,警方將獲得這樣的信息:一個對年齡在13歲以下的兒童實施性犯罪的犯人,什麼時候釋放,以及住在哪裏。這項政策幾乎就是美國“梅根法案”在日本的翻版,美國的該法案規定,性犯罪者獲釋後居住的地址必須公之於衆。一些日本的政策制定者和法律執行機構現在也敦促日本政府,要使這樣的信息曝光於大庭廣衆之下。
在日本,通常性犯罪者在服刑期間不接受一些特殊治療。“日本的監獄對性犯罪者沒有沒有什麼特別的安排。”藤岡純子說。她是大阪大學的一位心理學家,同時也爲性犯罪者擔任辯護律師。
她說,監獄系統內現在開始爲這類安排作計劃。然而她擔心,如果社區得到消息,有一個性犯罪者在他們中間,這些被釋放的罪犯就更難以與社會融合了。
“對於一些從監獄中釋放的性犯罪者,新的政策可能會使他們更難適應。許多日本的社區對罪犯心存恐懼,會發生憎恨罪犯的情況。”藤岡女士說。但她同意,考慮到有25%的累犯比率,以及出於對公衆安全的關心,“對釋放的罪犯加以監視是必要的”。
一些日本人擔心,將性犯罪者的名字公之於衆的做法,會成爲問題。在美國,“迄今爲止,還沒有發生任何治安方面的事件。”瑪麗安姆·貝卓昔安說。她是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檢察長辦公室的發言人。
關於美國法律的出發點,她解釋說:“是促使父母和家庭意識到,在他們的周圍鄰居之間,存在着潛在的風險。”
一些觀察人士對日本的體系在這方面能否發揮作用表示懷疑,因爲沒有要求獲釋的罪犯在改變住址時向監督者報告。
美國的“梅根法案”
1994年,美國新澤西州發生一起女童被姦殺的案件。一位七歲的女孩梅根·坎卡(Megan Kanka)在屋外玩耍的時候,被鄰居邀請去看寵物。從此梅根就再也沒有回家,因爲梅根被一個有兩次性侵害幼童前科、剛被假釋出獄的性罪犯鄰居姦殺了。
梅根案發生後,在1996年8月,美國聯邦政府修正維特萊林法案(Wettlering Act)(要求各州對於強姦兒童罪犯及高危險的性犯罪者建立檔案,並要求依法進行登記的性犯罪者,必須定期登記並作住址變動報告),更進一步要求各州對於性犯罪者的信息(包括個人基本數據、犯罪行爲、住所),必須對社區民衆公開或主動公告,此即“梅根法案”(Megan's Law)。該法案的目標很清楚,在於阻嚇犯罪者再犯,提供司法警察有利的調查工具以及增強社會及居民區的防衛意識和機制。
美國“梅根法案”還將假釋犯分爲4級,依級通知社區或警察局進行登記。這種社區公告規定,在美國也引起了“罪犯人權保障”和“婦女人身安全”兩方人馬的論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