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新社報道,日本東京一家法院今天拒絕審理由10名中國公民提出的戰爭罪行賠償訴訟,這10名中國公民均爲二戰日本暴行下的倖存者,其中包括1937年南京大屠殺的倖存者。
這家法院提出的拒絕理由與此前日本其他法院陳述的理由相同,稱有關日本二戰戰爭賠償問題是國與國之間的議題,而不應由個人提交到法院審理。
此前,這十名中國人的訴訟已被一家地方法院拒絕,這十名原告仍可繼續向日本最高法院提請訴訟要求。
今天原告在離開審理法院時,高舉“審判不公”的旗幟。
這十名原告共提請了1億日元(93萬美元)的賠償要求,要求日本就南京大屠殺、二戰中的轟炸以及“731部隊的人體醫學試驗”等暴行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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