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豐縣一貧困學子突患惡症,社會各界愛心如潮,先後捐款3萬餘元,兩名在押的死刑犯得知消息後,決定捐出自己的腎臟。4月19日,記者採訪獲知,其中一名24歲的死刑犯已與患病的貧困學子配型成功。
據瞭解,18歲的張紅偉是清豐縣一中高三學生。去年底,正爲參加高考努力學習的張紅偉突患腎衰竭。數月來,張紅偉家人輾轉河北、山東、河南等地求醫,花費3萬餘元。而此前,張紅偉母親已患了癌症,一直靠藥物維持生命,張家的經濟狀況極其窘迫。爲挽救張紅偉的生命,今年以來,清豐縣一中先後兩次發動師生捐款,共募集資金2.4萬餘元。清豐縣一中與清豐縣紅十字會、縣團委聯合向社會發出呼籲書,清豐縣有關領導帶頭捐款,各級幹部、羣衆紛紛伸出援手,截至目前,社會各界已捐款3萬餘元。目前,張紅偉依靠每週兩次透析維持生命。
張紅偉患病的消息被當地媒體報道後,引起社會強烈反響。關押在濮陽市看守所的死刑犯王繼輝、張玉海在電視上看到此事後,被社會各界的愛心義舉所感動,內心受到強烈震撼。兩人分別向看守所寫出申請,要求將自己的腎臟捐給張紅偉,以挽救張紅偉的生命。4月13日,負責腎移植手術的安陽地區醫院專家對王繼輝、張玉海分別進行了配型化驗。4月15日,配型結果表明,王繼輝的血型和抗原、抗體與張紅偉的完全相同。
在濮陽市看守所,記者瞭解到,死刑犯王繼輝系鞏義市人,張玉海是湯陰縣人,兩人分別因在濮陽犯下搶劫殺人罪和故意殺人罪而被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採訪中,王繼輝稱,自己一失足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後果,之所以要給不曾謀面的張紅偉捐腎,一是想幫助他戰勝病魔,重返校園,更重要的是自己可以因此減輕一點對社會的負罪感。
濮陽市卓誠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死刑犯捐獻身體器官,是他們的良心發現,是值得讚揚的,但這種善舉一般不會讓他們所受的刑罰得到減輕。死刑犯捐獻身體器官,必須是在執行死刑後進行,其家人可以得到適當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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