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被告人因生活拮据產生盜竊手機的歹念,決定由一人故意將零錢扔在地上吸引機主注意力,同夥趁機盜竊手機。被事主發現後,兩人竟持刀拒捕並威脅事主和趕來抓捕的民警,民警果斷出槍示警,歹徒纔將尖刀丟棄,後兩人被公安機關抓獲。昨日,本市南開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依法對二人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起訴中指控稱,被告人匡某某、呂某,均爲1964年生,系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人,2004年12月5日晚7時許,兩被告人各自攜帶尖刀一把進入南開區白堤路某網吧內,站在在此上網的被害人宋某身後,被告人呂某將2張一元的鈔票扔在被害人身旁的地上並示意其掉錢了,匡趁機將被害人放在電腦外側的手機竊走,兩人逃逸。被害人宋某發現後立即追趕並報警,爲抗拒抓捕,疑犯呂某持尖刀威脅宋某。民警接警趕到,呂某又持刀威脅抓捕民警,匡某某將所竊手機和尖刀丟棄。民警及時果斷出槍示警,被告人呂某纔將其所持的尖刀丟棄,兩人被警方全部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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