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馬來西亞當局正在考慮嚴懲重複吸毒者,那些兩次戒毒後又吸毒的人將面對“鞭刑”處罰。
馬來西亞《星報》24日報道稱,馬來西亞國內事務部祕書長阿都阿茲透露,由於“復吸”人數不斷上升,政府打算加重刑罰,阻嚇已經戒除毒癮者再次吸毒。
馬來西亞早在2002年就修改危險毒品法令,規定戒毒兩次又復吸者可被判坐牢5至7年,並被處以最多三下的“鞭刑”;戒毒四次後又復吸者,則可被判坐牢7至13年,並被處以最多六下的“鞭刑”。不過,這項法律至今並未實施。
目前,吸毒者面對罰款最高5000令吉及坐牢最長兩年的刑罰。
馬來西亞當局的數據顯示,該國2500萬人口當中,約有30萬人吸毒,每年大約有2萬名新吸毒者被捕,其中將近三分二的人是少年及20來歲的青年。這些吸毒者的主要毒品是海洛因、大麻和嗎啡。
阿都阿茲指出,目前重複吸毒的人數比新吸毒者高,今年2月份被捕的4050名吸毒者當中,就有超過一半是重複吸毒者。
他說:“這個趨勢令人擔憂。除非我們克服重複吸毒的問題,否則吸毒者人數將會繼續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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