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發佈的《2005年第一期違法藥品廣告公告彙總》,今年1月到2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通報批評並移送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違法藥品廣告1683次。
在這些違法藥品廣告中,未經審批擅自發布的爲1496次,佔違法發佈廣告總數的89%;擅自篡改審批內容的170次,佔總數的10%;禁止發佈廣告的17次,佔總數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