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烏克蘭《觀察家報》報道,烏克蘭國家事務管理局26日宣佈,準備把俄羅斯總統普京在黑海之濱克里木的官邸“格利齊尼亞”別墅收歸國有。
烏克蘭國家事務管理局局長塔拉修克說:“可能會收回一切。至於根據已簽署的條約應支付多少賠償則是另外一回事。它(俄總統官邸建在烏克蘭境內)對烏克蘭不利。根據條約規定,這一涉及到烏克蘭不動產的爭議應由莫斯科法庭審議。但我們還有索回‘格利齊尼亞’的機會。我們有權撕毀這個條約,但爲此應支付賠償,即1200萬美元的30%。”
塔拉修克局長表示,“格利齊尼亞”別墅是俄羅斯方面以俄總統在克里木的正式官邸名義向烏克蘭購買的,最初的合同是與俄聯邦總統國家事務管理局簽訂的,後來,由於相應法律的修改,俄羅斯對外貿易銀行成爲實際操作者。此前,對外貿易銀行已向烏克蘭支付了部分合同款項。
“格利齊尼亞”是前蘇聯領導人在加盟共和國烏克蘭克里木建設的國家別墅,在黑海之濱,風光秀麗,是理想的度假場所,以“勃烈日涅夫別墅”著稱,編號第6。附近還有赫魯曉夫、安德羅波夫、戈爾巴喬夫曾經居住過的前蘇聯第1、第2國家別墅,已被烏克蘭當局收回。
2005年3月,烏克蘭議員卡爾馬津指責烏克蘭國家事務管理局濫用職權,損害國家利益,在新總統尤先科上任後也是如此。
烏克蘭一些議員還表示,普京總統早在2004年初就原則同意烏克蘭收回“格利齊尼亞”別墅,2004年春,俄烏總統辦公廳主任梅德韋傑夫和梅德維德丘克就此舉行了會談,還對國家別墅進行了實地考察。
2004年夏,普京已同意烏克蘭收回其在克里木的總統官邸,雙方達成了交易,具體條件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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