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發生在邱縣的特大持槍搶劫殺人案,經過邯鄲市、邱縣兩級公安機關的緊張工作,日前偵查終結。
專家組經過現場勘驗、技術鑑定和調查走訪認定,犯罪嫌疑人王豔軍2000年10月到邱縣香城固信用社工作,案發前王因家庭拮据等原因,情緒反常,曾在酒後與妻子發生激烈爭吵,4月25日上午上班後,因其日常值班脫崗受到該社領導批評,並受到罰款處罰。當日1 3時許,王以擦拭武器爲由,騙取出本單位一支56式半自動步槍,持該槍將會計劉某殺死在金庫門口。隨後,王又持槍竄至值班室內,將職工徐某和張某殺死,從徐某身上拿到金庫另一把鑰匙,隨後打開金庫取出現金10萬元。后王豔軍用電話約康某駕車到信用社院內。二人駕車沿邯臨公路向西駛出香城固後,因故發生爭執,王開槍將康打死。
王又多次打電話約見因其父住院治療期間未借給該錢的楊某,趕到邯臨公路小屯橋北側,將騎摩托車帶楊趕到現場的路某打死,楊某滾爬到現場附近老沙河內未被擊中。王豔軍駕車離開小屯橋後,用手機撥打110報警電話未通話即被掛掉。之後,王豔軍駕車竄至邱縣公安局門口強行闖入後,被公安局兩名門衛勸阻,王持槍向門衛開槍,將門衛值班室窗戶玻璃擊穿,然後畏罪開槍自殺。
另據瞭解,雖然案件已經偵結,但截至29日下午,一些受害者的屍體仍未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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