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29日結束對中國關於《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首次履約報告的審議,正式結論預計將於5月中旬委員會會議結束時公佈。
中國常駐日內瓦聯合國代表團代表沙祖康大使當天對新華社記者說,公約是人權領域最重要的國際人權文書之一,它突破了西方一些國家只承認和強調公民個人權利和政治權利的傳統人權觀,體現了國際社會、特別是廣大發展中國家要求同等重視經社文權利的呼聲。公約是廣大發展中國家經過不懈鬥爭得來的結果,是一項具有積極意義的國際人權文書。目前,世界大多數國家已批准或加入該公約,迄今已有151個締約國。
沙祖康說,中國政府於1997年10月27日簽署該公約,2001年3月27日遞交批准書。按照公約規定,中國於2003年6月27日按期向委員會提交了首次履約報告,並同時接受公約的監督機構——“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審議。中國按期提交報告並接受審議,不僅體現了中國認真履行國際條約義務的良好形象,也有利於宣傳中國在人權領域所作努力和取得的成就,增進國際社會對中國的瞭解。
沙祖康指出,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履約報告的撰寫和審議工作。中國提交的報告和材料詳細介紹了中國政府爲促進公約各項權利所採取的措施,包括取得的成績以及存在的困難和不足。報告引用了大量數據,力求全面反映中國履約情況,爲委員會了解中國履約情況提供了充實詳細的資料,爲審議活動的順利進行打下了良好基礎。
沙祖康說,審議以委員會和中國代表團進行問答式對話的方式進行。中國代表團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既介紹了中國政府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也不迴避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並澄清了一些誤解,同時表明中國政府有決心、有信心、也有計劃繼續努力,提高中國人民享受經社文權利的水平。中國政府表示願意與包括委員會在內的國際社會合作,努力逐步達到公約所載各項權利的充分體現。
沙祖康最後指出,根據“一國兩制”原則,中國履約報告包括內地、香港和澳門三部分履約情況,其中港、澳部分各由這兩個特區政府自行撰寫。此次審議中,港、澳特區分別派出11名和6名代表參加中國代表團,解答兩區執行公約的問題。中央和兩特區在履約中的協調關係進一步得到加強和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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