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午12:30,河東區十一經路與程林道交口附近,一輛載着乘客的夏利出租車在下十一經路立交橋時與一輛封閉式紅色電動三輪殘疾人專用車相撞,專用車當即被撞翻。而在採訪中記者發現,被撞翻的殘疾人專用車竟然是一輛違規上路的“黑出租”。
下午1:00左右,交警正在勘查現場。一輛紅色夏利出租車斜停在馬路中央,車頭右側已經癟了進去,一輛側翻的殘疾人專用車停在出租車前面,油箱因撞擊破裂,汽油已經流到路面上。出租車內的乘客70歲的王大爺說,事發時他正和孫女坐在車子後座上,孫女很累睡着了。當出租車剛駛過十一經路立交橋時,一輛封閉式的紅色電動三輪車突然從馬路右側衝過來,兩輛車隨即撞在一起,電動三輪車發生了側翻。事發後,交警和出租車司機一起把困在電動三輪駕駛室內的司機擡出來,大家這纔看到,該駕駛員是一名殘疾人。
仔細觀察記者發現,該殘疾人專用車車身上竟然標有“出租”二字。由於殘疾人專用車不允許從事載客運營,記者就此向該車駕駛員提出質疑,駕駛員並沒有直接回答,只是以“殘疾人專用車允許上路”爲由進行搪塞。至記者離開時發現,事故雙方並沒有通過警方解決問題,而是採取了私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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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規定,機動殘疾人專用車只能供肢體殘疾的人員單人使用,不能一車乘坐多人,更不能作爲載客運營的車輛進行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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