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上午9時,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原交通運輸管理處處長蔡豪文挪用公款出境賭博案件,在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04年1月至11月,蔡豪文在擔任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交通運輸管理處處長(副縣級)期間,涉嫌先後27次出境賭博,其中有24次是私自出境,並將其挪用的大量公款揮霍一空。2004年11月19日,蔡豪文在事發後畏罪潛逃。今年2月3日,公安部發出抓捕蔡豪文的A級通緝令。2月6日,蔡豪文被抓獲。延邊州檢察院隨之對其進行了審訊,並提起上訴。(完)